
在生命的第五个七年中,为人法地。也就是说,人效法大地,叫人法地。要效法大地什么呢?
首先,是效法大地的安稳。儒家讲“齐家、治国、平天下”,首在齐家。
说起来,在人生的二十一岁到二十八岁间,为了追求心中的欲望和野心,必然会去冒险、经风雨、见世面,甚至愿意做一个嬉皮士,去流浪,去漂泊。只为能自由自在、无拘无束。
因为,在二十一岁之前,有太多的约束、太多的枷锁、太多的不自在。这一切,主要来自于学校、家庭,那是因为,还无法自立,必须依赖。而任何对他人的依赖,都以失去自主和自由为代价。
但当进入人生的第五个七年中,若身心正常成长的话,那么心中定会升起对家的渴望,想要安定下来,再也不想流浪、居无定处、东晃西晃,过那毫无规律的生活。
也许,在二十八岁前,也会找一个异性相伴,那只是荷尔蒙的作用,或一股激情。很难产生要安稳下来,结婚、成家、生子的想法。然而,当跨进生命中的第五个七年,自然而然地,就开始要选择,过一种较安定的生活。
我们在前面讲到三十而立,而此可谓成家立业。在这里,我们可说三十而立,首先是成家立业。渴望过上安稳、较舒适的生活。要想做第二个马云的那个想法,不那么强烈了,甚至于,那个渴望都已经不见了。
只盼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,一个属于自己的、舒舒服服的小窝可住。最好,银行里还有一些存钱,这会让自己觉得很安全。甚至,在这个年龄段,都已经开始想买保险,因为他要安定下来,所以需要有一定的安全和保障。
